萧山经济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支票汇票

汇票追索权的关系人

2018年3月1日  萧山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xslsfhzcp.com/
  追索权的关系人包括追索人和被追索人。

  (1)追索人也称追索权利人,指享有追索权并进行追索的持票人。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及其他票据义务人行使追索权。可以成为追索人的是合法现实的票据持有人,包括未背书转让的汇票所载的收款人、背书转让连续的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履行追索义务后的被迫索人。

  (2)被追索人也称追索义务人,指受到追索或应受到追索的票据义务人。我国《票据法》规定,被迫索人应为背书人、出票人、承兑人、保证人等票据债务人。
文章来源:萧山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傅春萍[杭州]
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slsfhzcp.com/news/view.asp?id=907515143984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