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经济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支票汇票

香港居民可有限制使用人民币支票在广东消费

2018年5月21日  萧山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xslsfhzcp.com/
  新华社消息:中国人民银行1日发布公告进一步深化香港人民币业务,其中规定,香港居民个人可用人民币支票在每个账户每天8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支付在广东省的消费性支出。

  中国人民银行的发言人当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现阶段,香港居民个人在内地签发使用人民币支票,在使用地域、用途、金额、转让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香港居民个人只可用人民币支票在每个账户每天8万元人民币的限额内支付在广东省的消费性支出。
文章来源:萧山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傅春萍[杭州]
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slsfhzcp.com/news/view.asp?id=915010489842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