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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应落实问责制

2017年6月4日  萧山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xslsfhzcp.com/

近日媒体报道:全国房价依然高位运行,建设部官员解释调控政策具有滞后性,专家则开始质疑房地产调控导向。建设部官员表示国务院对房地产调控情况并不是很满意,现在有关部门压力很大。从5月17日推出"国六条"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到10月17日专门听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国务院会议,整整5个月,国务院仍基本维持原先的判断:少数城市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结构调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房地产市场秩序仍需进一步规范。

对此,有学者认为:房地产市场如果真有泡沫,这5个月来早就应该挤掉了。但目前处于观望期的房市,其价格仍在如此上涨,只能说明存在着巨大真实需求。他们建议,调控政策必须围绕供给和需求两方面进行,供给方面政府要增加土地供应量;需求方面征税重心应从交易环节转向保有环节。

而建设部官员表示,建设部下一步的工作,要坚定不移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措施,着力抓好稳定房价、调整结构等工作;其次是综合运用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引导居民理性消费;与此同时,政府将逐步加大对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力度。

我认为,学者们的建议有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味道,错当然是不错的。但一直在供求问题上做文章,似乎像"和面"一样:"面多了加点水,水多了再加点面",却难以真正解决问题。

我倒比较认同建设部官员的建议和看法,只是认为在力度和强度上还要予以加强。例如:为什么不实行问责制

记得去年国八条就已经制定了对楼价上涨过高过快地区的官员要实行问责制,但一年多了,北京、深圳、广州房价一直飙升,而问责制却形同虚设、束之高阁,没有一个官员因为调控不力的失职而受到降职或撤职的行政处罚,甚至一些地方官员依然肆无忌惮地鼓吹地价房价上涨合理的论调以及抵制住房调控政策落实和实行,这些行径也都没有得到严厉的督导和查处,完全显现不出中央集权的威力和尊严。虽然可以充分体现中央政府宽宏大量的气度,但也透露出中央集权投鼠忌器、顾虑重重的无奈和软弱,从而形成法不责众、令行禁不止的局面。

如果采用像当初处理铁本事件和SARS事件一样的手段来处理地方政府房地产调控不力的问题,撤换掉一些不称职的长官和官员,相信问题早就迎刃而解了;没有能力、没有本事就下台、靠边站,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调动政府官员房地产调控的积极性,端正他们的思想态度和工作作风,尤其是应当查处一些官商勾结抬高地价房价的大案要案,杀鸡儆猴,一定可以收到立竿见影、令行禁止的效果。


文章来源:萧山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傅春萍[杭州]
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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